李小龍的成功元素之一,是他的英語能力,君不見為數不少的港產、國產演員,進軍荷里活前都需惡補英語會話,有些可能因英語會話不佳,而不得其門而入,也未可料。華人英語小說《花鼓歌》(Flower Drum Song)作者黎錦揚,就是以英文寫作,打入國際文藝主流的例子。

 

「幽默大師」林語堂(1895-1976)學貫中西,在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,後在美國哈佛大學獲碩士,再赴德國萊比錫大學獲博士。林語堂自一九三六年後,在海外專事英文寫作,曾出版過英文著作達三十多種,包括《生活的藝術》、《吾國與吾民》、《京華煙雲》、《風聲鶴唳》等,美國文化界把他列為「二十世紀智慧人物」之一,在國際文壇上,林語堂的知名度,與他用英文發表作品,不無關係。

 

禪學大師鈴木大拙(1870-1966),一八九二年入讀東京帝大,一八九七年遠赴美國留學深造。一九零零年出版美譯《大乘起信論》,一九零七年出版英文版《大乘佛教概論》。一九二七年刊行《禪論文集第一》(英文版),此後刊行英文本之禪書。一九三三年,憑《楞枷經研究》(英文版)一書獲文學博士。後來更與佛洛姆和馬蒂諾合著《禪與心理分析》一書,他享譽國際,精通英語是關鍵之一。

 

大前研一在《即戰力》指出,英語是世上最多人認同和應用的語言之一,他認為能操一口流利外語(當然包括英語)就能輕鬆立足無國界的經濟圈。李小龍回到出生地美國後,為了求學和日後謀生,理所當然要將英語搞通,他在一九六一年考進西雅圖華盛頓大學(University of Washington,Seattle)時,曾選修英文寫作(Composition),舞台演講(Theatre Speech)、演講基礎(Basic Speech),可想而知,他對語言應用方面,何其重視。

 

如果一九六五年二月四日,李小龍在二十世紀霍士公司試鏡時,不能以英語流利對答,後果會如何?

出版社:匯智出版